第(3/3)页 该拿的东西拿得差不多了。 现在撤退为时不晚。 至于几百斤的熊肉。 抱歉,曹德打从一开始就没想过拿走熊肉。 天气炎热。 未经任何处理的熊肉,数小时内就会彻底腐烂变质。 想要长期保存,要么是在冬天捕猎,使用积雪放入黑熊腹腔,快速降低黑熊体内温度,随后分解冻在外面。 倘若是夏天处理鲜肉,或是大量涂抹盐巴,进行风干晾晒。 又或者使用烟熏的方式蒸发水分,长期保存。 无论哪一点,都不适合现在曹德。 家无隔夜粮。 上哪去弄大量的盐巴。 先前从狐朋狗友手里“借”来的一两多银子,全都用来购买烈酒和少许处理熊皮的盐。 还有一条原因。 促使曹德必须放弃这些熊肉。 人言可畏。 若是请村里人帮忙搬运熊尸,必然会有人问起熊胆,胸骨,熊皮。 如实回答,引人非议。 不予答复。 等于不打自招。 无力自保之前,任何露白之事都是取祸之道。 说不拿肉,但也不能一点不拿。 拿走一部分丢在沿途,用来分散野兽注意力,避免自身血腥味,成为野兽眼中的猎物。 “娘子,给我找一套干净衣服,小瑶,伺候我冲洗身上的血迹。” 天色渐黑之际,一道人影敲响了房门。 白雨薇和陆瑶两姐妹听到曹德的声音,不约而同冲过去开门。 “啊!!!” 只见门口站着一名浑身是血的男人,身上长着黑黝黝的野兽皮毛,二女吓得眼眶泛白,差点晕死过去。 “别叫,我是你们男人,进屋说!” 担心引来邻居窥探,曹德一把将二女推进屋中。 关上关门,曹德将披在身上的熊皮丢在地面。 确定曹德是真人。 而非妖怪所变。 二女的恐惧心情非但没有缓解,反而更加震惊。 第(3/3)页